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),市政府各部门:
现将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“我的宁夏”政务APP可办可查等事项清单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利用多种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企业和群众更多地掌上办、指尖办,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
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3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索 引 号 | 640181-100/2021-00034 | 文 号 | 生成日期 | 2020-12-30 | |
责任部门 | 灵武市政府办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 所属分类 | 市政府办发 |
所属“五公开” | 执行公开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关键词 |